十月25日,工信部发布《关于拟撤销免征汽车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》,就161新能源车从免征购置税目录撤销征求建议,其中包含奇瑞eQ1(型号SQR7000BEVJ722)、帝豪GSe(参数|询价)400(型号HQ7002BEV17)、帝豪EV(型号HQ7002BEV20、HQ7002BEV21、HQ7002BEV10、MR7002BEV08、MR7002BEV13、MR7002BEV14)、比亚迪宋EV(型号BYD6460SBEV3)、北汽ET400(型号BJ7001U5E1-BEV)、EC180(型号CH7000BEVH2CB)、东风风神E70(型号DFM7000G1F4BEV)、北斗星E(型号CH5015XYZBEVA2CA)等共14款新能源乘汽车使用商品。
工信部对撤销这部分车型是什么原因做出知道释:经统计,2017年9月《目录》(第十二批)发布后,截至2018年9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161款,拟从《目录》撤销。容易理解就是这161款车型,在过去的一年里一辆也没生产。
但这并非工信部首次撤销行为,在此之前,工信部已发布三批撤销车型名单,累计撤销2473款新能源汽车,其中新能源乘汽车使用共135款。
工信部发布撤销免购置税资格的新能源车型
2018年4月2日,主管部门发布通知表示,对《免征汽车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推行动态管理,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《目录》后截至该通知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、2017年1月1日及将来列入《目录》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,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从《目录》中予以撤销。
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,工信部连续4次发布撤销通知,足以说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看重,与淘汰无产量或进口量“僵尸车型”的决心。同时撤销名单的发布,也体现了国内新能源车型商品在进一步规范的同时,政策红利也在渐渐缩水。
业内人士剖析觉得,第一,无产量车型占据国家免征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,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统计;第二,对企业来讲,申报《目录》要花浪费时间间和资金本钱,占据《目录》名额最后被撤销,都是资源浪费,因此对《目录》的动态管理有益于引导企业申报真的能满足市场需要的车型。
不过,用户不需要担忧,该政策基本不会干扰用户的购买。通常来讲,车企在为同一商品申报时,基于部分参数信息或提供商的不同会有多个型号,即便其中某几个型号被撤销,也并不影响这个商品系列的其他型号继续销售。政策对《目录》提出管理主如果为了提升商品水平,预防出现鱼龙混杂等状况,撤销车型基本不是在售车型,而或是已停产车型、或是非量产车型、或是后期计划推出待申请车型,对市场影响较小。